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产品的生产,有机食品、饲料和纺织品等的加工,有机产品的包装、贮藏、运输、标识和销售。 术语和定义 2.1有机生产 遵照特定的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保持生产体系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2.2有机加工 主要使用有机配料,加工过程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尽可能减少使用化学合成的添加剂、加工助剂、染料等投入品,最大程度地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或原有属性的一种加工方式。 2.3有机产品 有机生产、有机加工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2.4转换期 从开始实施有机生产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之间的时段。 2.5平行生产 在同一生产单元中,同时生产相同或难以区分的有机的、转换期的或常规产品的情况。 2.6缓冲带 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邻近田块的禁用物质漂移的过渡区域。 2.7投入品 在有机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所有物质或材料。 2.8养殖期 从动物出生到作为有机产品销售的时间段。 2.9顺势治疗 一种疾病治疗体系。 注;通过将某种物质系列稀释后使用来治疗疾病,而这种物质若未经稀释在健康动物上大量使用时能引起类似于所欲治疗疾病的症状。 2.10植物繁殖材料 在植物生产或繁殖中使用的除一年生植物的种苗以外的植物或植物组织。 注:包括但不限于根茎、芽、叶、扦插苗、根、块茎。 2.11基因工程生物、转基因生物 通过自然发生的交配与自然重组以外的方式对遗传材料进行改变的技术(基因工程技术/转基因技术)改变了其基因的植物、动物、微生物。 2.12辐照、离子辐射 放射性核素高能量的放射。 注;能改变食品的分子结构,控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病菌、寄生虫和害虫,用于保存食品或抑制诸如发芽或成熟等生理过程。 2.13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产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 2.14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2.15加工助剂 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而使用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注: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16标识 在销售的产品及包装、标签或随同产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印刷的文字或图形的形式对产品所做的标示。 2.17认证标志 证明产品生产或者加工过程符合本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2.18销售 批发、直销、展销、代销、分销、零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将产品投放市场的活动。 2.19有机产品生产者 从事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产品的生产,其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并获准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 2.20有机产品加工者 从事食品、饲料和纺织品的加工,其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并获准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 2.21有机产品经营者 从事有机产品的运输、储存、包装和贸易,其经营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并获准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 2.22内部检查员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组织内部负责有机管理体系审核,并配合有机认证机构进行检查、认证的管理人员。 2.23生产单元 由有机产品生产者实施管理的生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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