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餐饮服务中菜品和原辅料、餐饮管理要求和有机餐饮等级。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以有机餐饮为主题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酒店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甜品站、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
2.1有机产品 按照GB/T19630生产、加工、销售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2.2餐饮服务 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2.3有机餐饮 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以有机产品为原料制作或烹饪的食品或饮料的餐饮服务。 2.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2.5中央厨房 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2.6菜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菜谱/菜单等规定了原料、辅料和调料及用量和烹饪制作方法的菜肴品种。 2.7有机菜品 以有机原料为主烹饪制作的菜品,其中至少95%的原料为获得GB/T19630认证并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 2.8饮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规定了原料、辅料和调料及用量和制作方法的饮料品种。 2.9原料 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用的物质和材料,辅料和调料除外。 2.10辅料 烹调加工工艺所需的辅助原料,包括水和食用油。 2.11调料 被用来少量加人其他食物中用来改善味道的食品成分,包括食盐、糖、酱油、醋、料酒、酱料和香辛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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