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申请流程主要分为4个阶段,包含准备阶段、审核阶段、认证决定阶段和制证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为: 1、准备阶段 申请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申请的服务资质类型,《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自评估表-公共管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申请书》,实施自评估后(具体自评估表的填写方法可参考中心网站上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自评估表填写指南》),将上述文档及自评估证明材料提交中心。 2、审核阶段 (此阶段工作应在三周内完成,如需要申请组织补充材料,应在五周内完成)审核形式有较大差异,需重点注意: (1)初次认证: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审核形式均为文件审查+现场审核。 (2)监督审核:一、二、三级资质均为文件审查+现场审核+服务点审核。服务点审核抽样要求: 一级:在申请组织提交正在进行中的项目中,现场审核时随机抽查1个项目; 二级:在申请组织提交正在进行中的项目中,现场审核时随机抽查1个项目; 三级:在申请组织提交正在进行中的项目中,现场审核时随机抽查1个项目; 审核流程: 项目管理人员指派审核组长,协调审查员组建审核组; 审核组长编制《审核计划》,通过项目管理人员发送给审核组全体成员; 审核组对申请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工作,判断该组织目前对外提供的信息安全服务管理及技术能力是否符合《信息安全服务 规范》的要求。如满足要求,审核组长在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向申请组织出具《受理通知单》(如申请组织有需求,也可签订《服务资质认证合同》)、收取认证费用后,编写《非现场审核报告》,并汇总《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公共管理审核记录表》等审核材料提交中心进行认证决定;如不满足要求,审核组长通知申请组织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并对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如申请组织所补充的材料仍无法满足要求,审核组长应将此情况告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通知申请组织目前尚不能满足申请资质的条件)。 3、认证决定阶段 (此阶段工作应在两周内完成)中心认证决定人员对审核组长提交的审核材料进行认证决定; 如认证决定通过,则通知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制证;如认证决定不通过,则通知申请组织不通过原因。 4、制证阶段 (此阶段工作应在一周内完成) 项目管理人员制作证书,并邮寄给申请组织。电子证书可在中国网络安全审查与认证技术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因自身原因申请注销; 认证依据标准、实施规则换版,认证委托人未按时提交换版申请; 其他应注销认证证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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