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S是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ITSS工作组研制的一套IT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IT服务的方法论,是一套成体系和综合配套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全面规范了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及其组成要素,用于指导实施标准化和可信赖的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最佳实践的总结和提升,也是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研发、供应、推广和应用等各类组织自主创新成果的固化。 (1)以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2)以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运营为主业务的企业 (3)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组织 运维服务 (一)通用要求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地位; 2.已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二)四级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四级标准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三)三级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三级标准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四)二级的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三级证书1年以上; 2.已按照二级标准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过程、应急和交付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五)一级的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二级证书3年以上; 2.已按照一级标准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过程、应急、交付、质量等模型的有效证据。 咨询设计 申请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二)已依据通用要求建立信息技术咨询设计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三)能够提供咨询设计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过程、服务活动等有效证据。 云计算 申请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二)已依据通用要求建立信息技术咨询设计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三)能够提供咨询设计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过程、服务活动等有效证据。 (一)四级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通用要求和四级指标体系建立了云计算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云计算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二)三级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通用要求和三级指标体系要求建立了云计算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云计算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三)二级的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三级证书满1年以上; 2.已按照通用要求和二级指标体系要求建立了云计算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云计算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四)一级的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二级证书满1年以上; 2.已按照通用要求和一级指标体系要求建立了云计算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云计算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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